根据《bet356体育娱乐APP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〔2018〕611号)及《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专业(类)本科生专业分流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学院拟开展2023级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,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.工作小组
组长:王春朋
成员:纪友清、韩月才、魏元鸿、刘长春、吕俊良、朱复康、陈晓宇
秘书:周航、王影、孟祥龙
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等。
2.争议处置小组
组长:吕培庆
成员:范庆文、张轶群、曹馨月、戴雨桐、王安泽(学生)
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。
二、分流原则
1.尊重学生意愿与成绩排名相结合确定专业方向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,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入学后3个学期的学业成绩,确定专业。
2.按原专业招生计划与教学资源相结合确定额数。2023级数学类专业在籍学生人数300人,按照“数学与应用数学”专业、“信息与计算科学”专业和“统计学”专业原高考录取计划比例,兼顾现有学院教师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,分配学生专业名额数。
3.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原则保障工作流程。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、选择机会公平平等、考试成绩公正准确。
三、分流标准
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:具备数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基础,能够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,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数学科研、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学生。
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:具备扎实的数学、计算数学专业基础,能够掌握计算数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,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能力的学生。
统计学专业:具备扎实的数学和统计专业基础,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方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,具有采集数据、统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能力和有较强的统计技术能力的学生。
四、专业分流计划
2023级共计300人,除去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(唐班)”、“强基计划”和已参加分流同学外,实际需参加专业分流学生265人,根据各专业方向师资等具体情况,由各专业提出如下名额分配:
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 265人,其中:
(1)“数学与应用数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75 人,上限90人;
(2)“信息与计算科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85人,上限100人;
(3)“统计学”专业 原则上不低于85人,上限100人。
五、考核及录取办法
1.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按第1—3学期主要课程(必修考试课)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。
2.学院公布排名,根据学生所报志愿顺序,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,通过当场投档,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公示。
六、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
1.2025年4月16日前,学院上报年度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和年度《专业分流计划》,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年度《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。
2.2025年4月23日前,各相关学院完成本单位专业分流工作,确定学生的分流专业,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本科生院办理学籍变动手续,原则上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,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,进行日常管理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细则中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学院2023级数学类本科专业在籍学生,含转专业进入到数学类学生,不含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(唐班)”学生,不含“强基计划”学生,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结业选专业学生,不含其他各年级降级到2023级(已参与专业分流的)学生;
2.降级到2023级(已参与专业分流的)学生,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,将自动分配到降级之前的专业/方向;
3.工作相关问题,请咨询学院教务办(85166967);争议处置问题,请提交学工办(85166215)。